对于经济发展全局而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就像棋眼,一招活全盘皆活。
日前,国务院发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正式施行,意味着这一备受瞩目的改革在突破法律障碍后,在政策层面也已初具雏形,将对今后的经济社会生活产生深远影响。
我国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宪法也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同时,1990年国务院规定,城镇国有土地允许转让
也就是说,我国实行的是城乡二元的土地制度,农村土地须先征用变为国有土地后,使用权才可上市交易如此一来,可能造成两个结果:其一,在剔除规模庞大的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等用地后,实际入市的住宅用地规模占比相对较小,可能因供给少导致房价上涨,其二,广大农村的土地资源陷入沉睡,价值难以变现,农业农村发展的资金需求难以满足
因此,唤醒农村沉睡的土地,成为激活生产要素活力,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一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这意味着农村的土地有望进入市场,政府将不再是城市土地的唯一供应者这项改革,俗称三块地改革2015年,全国33个地市开始改革试点2019年8月,《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为改革扫清了法律障碍
站在当下的时间节点,制度层面关键环节已完善的三块地改革充满巨大想象空间40多年前,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优化了土地在农村内部的配置,释放出巨大的生产力而今,农地入市使农村土地得以在农村以外的区域优化配置,必将释放更大活力,也有利于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从更大范围而言,农地入市有利于构建以国内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当前国内循环畅通的一大堵点存在于城乡之间要提振国内消费,从长远看需要提高人们收入,只有真正打通城乡,提高广大农民收入,壮大中等收入群体,才能支撑起超大规模的消费市场
由此,这项改革对未来经济转型意义重大不过,要注意的是,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在改革进程中,必须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由点及面,审慎稳妥推进,确保不翻烧饼,不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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