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出《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要求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
近年来,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利用房源客源优势收取过高费用、未明码标价、捆绑收费、滥用客户个人信息等问题,加重交易当事人负担、侵害其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由交易各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结合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协商确定。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意见》要求,严格实行明码标价。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门店、网站、客户端等场所或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和捆绑收费。
《意见》还要求加强从业主体管理。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全面推行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加强经纪从业人员管理,明确经纪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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