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尚郭超8月9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圆明控股的一致行动人溧水投资拟以协议转让方式,以总价4.98亿元转让红楼集团持有的公司7726.91万股股份。
交易完成后,圆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32亿股股份,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告显示,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是进一步巩固控股股东的控制权,不会导致公司经营管理发生重大变化根据业务发展战略,公司将保持运营机制和团队的活力和效率
日前,公司原控股股东红楼集团将其持有的1.55亿股股份转让给圆明控股同时,红楼集团将其持有的7726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圆明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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