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天津市和安徽省分别发布了2021年风光发展建设规划,并对2021年和2022年的风光建设做了安排。
根据天津市公布的文件,天津市委组织各区开展项目申报项目申请完成后,天津市委就各区上报的项目是否占用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发展边界,自然保护区,蓄滞洪区,是否符合联网消费要求等问题,征求了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电力公司的意见,并委托专家对该批项目进行了评审
纳入2021—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将于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6日通过申报,申报材料核查,电网用电量分析,专家论证,审核等程序向全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安徽《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鼓励愿意并网的项目通过自建,共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并网条件,电网企业将实现并网。
《通知》指出,除现有项目外,安徽省新增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为600万千瓦,两次竞争性配置。
《通知》指出,要加快既有项目建设2020年底前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2019年和2020年廉价风电光伏项目,竞价光伏项目等现有项目直接纳入平价并网项目范围纳入保障性并网规模的存量项目应按承诺时限并网未按时完成并网和满容并网的,收回未使用的平价并网规模,并对投资主体进行相应处罚
《通知》指出,应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并网发电其中,对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发改委和市供电公司应做好备案,并网接入等管理工作2021年国家财政补贴户用光伏发电预算金额为5亿元,用电补贴标准为0.03元
此外,安徽还发行了《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2021年竞争配置并网规模为400万千瓦,第一次竞争配置150万千瓦,第二次竞争配置250万千瓦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包括:单个申报项目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万千瓦,2022年前并网发电,2023年6月底实现满负荷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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