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战略,落实两碳目标,离不开大量有效的资金支持最近几年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气候投融资,逐步形成了以顶层设计,试点示范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中央和地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今日,生态环境部气候变化司司长高力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开展气候投融资的目的是引导和促进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领域这是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双碳目标的有力抓手,也是一项极具创新性的工作
2019年8月,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成立了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气候投融资专业委员会,搭建了气候投融资领域的信息交流,政策标准研究,产融对接和国际合作平台2020年10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这项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牵头,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目标是推动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气候投融资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今年8月,九部委联合公布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确定首批23个地方作为气候投融资试点
高力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深化气候投融资工作。
一是引导试点地方搭建政银企信息对接平台引导试点地方积极探索培育气候项目,推动建立地方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建立和规范项目入库标准,确保入库项目质量,打造气候项目与资金的有效对接平台
二是指导地方政府加强相关项目的碳核算和信息披露指导地方政府对相关投资项目的碳减排效果进行核算,同时不断提高数据质量,鼓励和引导企业主动披露气候相关信息,加强碳排放信息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第三,鼓励试点地方加快培育气候友好型金融机构同时,加大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和引导,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气候友好型金融机构进行评估,鼓励金融机构推出基于碳减排的创新投融资工具和服务模式,充分发挥社会和市场力量
第四,支持试点地方加强企业和金融机构能力建设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为试点地方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以制定气候投融资相关标准为抓手,将气候投融资项目的发展路径,技术指标,产业特征,商业模式,风险防范,排放计量等要素纳入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战略决策和投融资活动
第五,鼓励试点地方积极探索气候投融资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投资机构和资本市场的联系,引导更多国际资金投资中国气候变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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