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消息,江苏新能6月8日晚间公告,控股股东国鑫集团拟先行投资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国鑫集团将对大丰项目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提出在大丰项目符合注入公司条件后,优先将其持有的大丰项目公司股权以公允价格转让给公司同时,国鑫集团将与公司签订股权委托管理协议自大丰项目公司成立后,国鑫集团将其持有的项目公司51%的股权委托给该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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