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称,恢复荆门市行政区域内购房住房公积金家庭代际互助使用。在荆门行政区域内新购、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后还需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现行贷款政策执行。
推行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畅通在押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渠道,开展存量房交易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试点工作。
阶段性放宽预售楼盘备案条件。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荆门市已取得《湖北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的在建预售楼盘,可先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楼盘备案,中心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并预审,待楼栋主体结构封顶后发放贷款。
优化住房公积金全市业务通办流程。按照谁受理、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全市业务通办流程,荆门市缴存职工可就近在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任一营业网点申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相关业务办结后,档案资料由受理网点所属办事处归档保存并负责后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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