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网,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12日报道,该局和武汉市城建局已于《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城建局关于规范全装修商品住宅建设和销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实行分户验收制度,预售需办理施工许可证
《意见》表示,当地全装修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应落实质量信息公示制度,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发布质量信息,选择主体与装修工程交接,安装工程隐蔽,分户验收等重要节点开展现场开放日活动并邀请买家参与对买方反映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应会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及时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买方报告项目竣工验收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全装修商品房的特点制定分户验收方案,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分户验收,并形成一户一表的验收记录,经参加人员签字后张贴在各业主房间的明显位置分户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开发企业不得组织竣工验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装修房屋进行质量评估,邀请购房人代表参与分户验收
《意见》明确加强预售管理,要求武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预售许可证时,提交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施工许可证,对于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宅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改变交付标准,同一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范围内的同类型住宅,应当按照统一标准交付使用。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规范销售宣传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全装修商品房时,应落实新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样板房设置和交付标准的公示工作,销售现场和交付标准样板房的公示中不得出现等档次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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