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银妍
日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修订后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费收缴办法》。
《会员管理办法》和《会费收缴办法》于2012年6月由中基协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此后经历两次修订,自2017年实施以来,对规范协会会员管理,促进行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考虑到行业发展形势,制度环境和现实需求等发生较大变化,中基协再次对上述两个办法进行修订依据中基协《章程》和相关规定,上述两个办法已于8月30日经中基协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向证监会备案,现正式发布
修订后的《会员管理办法》共33条,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
一是完善会员分类和入会标准,稳定市场预期建立公开透明,连续稳定的会员管理制度体系,明确各类会员的入会,变更会员类型及终止会员等会籍管理标准,删除与当前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和条款
二是实施差异化和动态化管理,优化会籍管理机制将会员资格终止的决策权由理事会调整为会长办公会,统一入会,变更类型与会员资格终止决策机构对会员实施动态管理,观察会员满足条件可以申请变更为普通会员,普通会员持续两年以上不能满足相应条件应当变更为观察会员,对因从事的基金业务变更导致会员类型不符合规定而变更会员类型的程序进行规范
三是完善会员奖惩机制,促进扶优限劣明确会员奖励程序,同时增加对会员的自律惩戒层次,对于未达到纪律处分程度的情形给予自律管理措施
修订后的《会费收缴办法》由20条精简为11条中基协按照合法合理,弥补成本,持续经营的思路,本着收支基本平衡,降低行业负担,确保协会正常履责,保障财务安全边界的原则,简化会费标准,明确每一档会费金额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三部分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会员负担取消入会费,新入会机构不再交纳入会费,同时取消特别会费,取消会费提高等条款特别会员会费标准由2万元调整为自愿交纳
二是统一会费标准,明确收费金额进一步将会费明确为2万元,10万元,20万元,60万元四档,并按照统一标准收取,普通会员,联席会员统一按照基金相关业务收入的计算标准基金相关业务收入的内涵和外延将在会员管理系统中进行明确说明和界定
三是优化简化相关内容取消不符合实际操作的部分,精简条款调整部分条款文字,优化完善内容,例如,将缴纳修改为交纳,更多体现会员意思自治
中基协表示,在证监会坚强领导和民政部正确指导下,中基协始终坚持服务宗旨,坚持初心本源,不断推动完善基础制度,优化发展环境两个办法的修订,夯实了行业自律和服务工作基础,优化了管理服务机制,为协会依法,全面履行法律法规和中基协《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提供了保障
下一步,中基协将继续按照证监会党委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与行业共同努力,开创我国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新版私募备案须知于去年4月1日实施,由于私募业态相对灵活,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为更好引导行业合规运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拟逐步建立案例公示机制,梳理出现的共性问题,脱敏后对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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