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批次不合格产品包括兴义市亿客隆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贵州省国霸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纯包谷酒,酒精度为31.2%vol,标准值为40±1.0%vol,六枝特区壹日三餐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贵州长安酒业有限公司的纯高粱酒和迎宾酒,酒精度分别为35.7%vol和34.9%vol,前者低于41.0%vol~43.0%vol的标准值,后者低于38±1.0%vol的标准值。
根据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资料显示,《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小曲清香型白酒》中均规定,白酒中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vol白酒中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有偏差,还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
资料显示,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的一个理化指标,酒类中酒精度不达标会影响酒的品质,原因或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或是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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