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潼关县委宣传部了解到,针对潼关肉夹馍协会就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一事,该协会刚刚发布了《给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一封致歉信》。
信中写道:此前,我们潼关肉夹馍协会对潼关肉夹馍商标进行维权一事,给广大肉夹馍经营者带来了严重的困扰和麻烦。有专家认为,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持有的“逍遥镇”不是一种证明性质,集体性质的“地理商标”,而是一般由具体商家注册的“普通商标”,作为组织的协会通过一个“普通商标”来进行商标维权并不合适。”。经过全国众多媒体朋友和专家学者的批评,指正和帮助,我们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就是把协会‘不忘初心,全心全意为潼关肉夹馍经营者服务’的宗旨丢掉了,我们深感自责,在此,诚恳向大家深深致歉!
我们协会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对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我们将会积极妥善处理
新闻回顾
据河南广播电视台《大参考》报道,11月21日,河南几十家小吃店的商户们求助,称他们卖的肉夹馍因带潼关俩字,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了,要求他们赔偿3至5万元不等,想要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个商标,需缴纳99800元商户们告诉记者,和他们有类似经历的小吃店,全国有上百家
据央视新闻11月26日报道,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答记者问。
问: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注册情况是怎么样的如何看待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事件
答:经查,截至目前,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有效注册逍遥镇商标3件,分别为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2004年6月21日注册的第3436143号逍遥镇,2008年2月28日注册的第3436141号逍遥镇,2009年4月7日注册的第4664367号逍遥镇及图,核定使用在第29类胡辣汤商品或第43类餐饮服务上,均为普通商标其中第3436141号,第3436143号逍遥镇商标,起初由个人注册,后逍遥镇胡辣汤协会通过商标转让取得该商标专用权
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依据是《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经查,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于2015年12月14日核准注册第14369120号潼关肉夹馍图形加文字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0类肉夹馍商品上原商标注册人为老潼关小吃协会,2021年1月27日公告核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为潼关肉夹馍协会
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启信宝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成立于2016年6月6日,注册资本5万元,法定代表人是王华锋,登记管理机关为潼关县民政局,系社会团体,其宗旨为潼关肉夹馍培训,推广,宣传其历史名称为老潼关小吃协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老潼关小吃协会于2014年4月14日申请注册了潼关肉夹馍商标该商标的国际分类为30—方便食品,注册公告日期为2015年12月14日,专用权期限从2015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13日,商标类型为集体商标
此外,该协会最近几年来一直在申请注册老潼关潼关肉夹馍等商标,国际分类为餐饮住宿,广告销售,但目前相关商标状态,多为无效及待审状态。也有专家认为,胡辣汤协会挟商标以维权的做法,“不是在保护商标,反而‘有收保护费’之嫌。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央视新闻,河南广电民生频道大参考,大河报,每经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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