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网站11日公布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的通知,其中指出,引导骨干企业发挥资金,人才,技术等优势,通过上优汰劣,产能置换等方式自愿自主开展本领域兼并重组,不得以兼并重组为名盲目扩张产能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通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以及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依托行业优势企业,在不锈钢,特殊钢,无缝钢管,铸管等领域分别培育1~2家专业化领航企业。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向实施兼并重组,布局调整,转型升级的钢铁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
通知称,按照《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通知》有关部署,为推动各有关方面科学做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现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推进企业兼并重组。鼓励钢铁企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改变部分地区钢铁产业“小散乱”局面,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一,引导改造升级
对于能效在标杆水平特别是基准水平以下的企业,积极推广本实施指南,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工业节能技术推荐目录,能效之星装备产品目录等提出的先进技术装备,加强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污染物减排,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公辅设施改造,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打造若干世界一流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有序引导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独立热轧和独立焦化企业参与钢铁企业兼并重组。
二,加强技术攻关
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单位创新资源,推动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绿色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相关设施装备攻关推动能效已经达到或接近标杆水平的骨干企业,采用先进前沿技术装备谋划建设示范项目,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促进集聚发展
引导骨干企业发挥资金,人才,技术等优势,通过上优汰劣,产能置换等方式自愿自主开展本领域兼并重组,集中规划建设规模化,一体化的生产基地,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构建结构合理,竞争有效,规范有序的发展格局,不得以兼并重组为名盲目扩张产能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对完成实质性兼并重组的企业进行冶炼项目建设时给予产能置换政策支持。
四,加快淘汰落后
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要求的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装置对能效在基准水平以下,且难以在规定时限通过改造升级达到基准水平以上的产能,通过市场化方式,法治化手段推动其加快退出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